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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对金融监管的新要求

民法典对金融监管的新要求 - 授课老师

陈利锋

陈利锋经济学者

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授、硕士生导师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现代金融研究中心 负责人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院 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博士后一、教育及工作经历1、2006年9月-2008年7月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2、2010年9月-2013年6月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博士3、2016年11月-2019年11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(已出站)4、2018年11月至今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经济学教研部教授,硕士生导师二、课题[详细]

民法典对金融监管的新要求 - 课程简介

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 现代金融中心 教授、主任

一、《民法典》编撰情况与重大意义

(一)编撰情况

(二)重大意义

二、《民法典》总则涉及的六个问题

(一)如何看待人

(二)如何看待家

(三)如何看待社会

(四)如何看待国家

(五)如何看待人类

(六)如何看待自然

三、《民法典》与金融监管

(一)《民法典》与金融创新业务的关系

(二)允许带抵押资产转让

(三)不得抵押财产调整

(四)保证责任不明按一般保证处理

(五)居住权

(六)禁止高利贷行为

(七)民法典与区块链、数字货币发展

(八)民法典与区块链智能合约

(九)动产抵押担保超级优先权

(十)债务转让对保证责任的影响

(十一)保证期间明确化

(十二)优先受偿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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